当前位置: 首页>>政民互动>>公共服务>>服务公告>>正文
无偿献血知识
2016-05-03 12:13  

一、无偿献血与防艾

艾滋病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性行为、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国家以立法的方式来推行无偿献血制度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通过输血进行传播,无偿献血既救了他人生命,也为国家防艾工程做了一份贡献。

二、献血量、献血间隔时间、献血条件

一次献血量为400毫升、或者300毫升、或者200毫升;再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机采血小板每次可献1—2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2周。不超过24次/年。

献血年龄:18—55岁,体重:男性50kg以上,,女性45kg以上,身体健康,可以参加无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三、如何报销用血费用

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凭本人无偿献血证、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户口薄、四县在各县人民医院当场减免办理报销,隆阳区在保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当场减免办理报销,也可凭无偿献血证、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户口薄、血费发票,用血清单、直接到中心血站办理报销。异地可邮寄以上凭证到中心血站办理报销。

四、献血无损健康

每个成人全部血量大约在4000毫升左右,每次献血400--200毫升,不足全部血量的5--10%;科学测定,健康人一次失血10%以下极少引起不适。无偿献血者实践证明,适量献血不会影响健康。献血有益健康,可以预防、缓解高粘血症;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男子献血可减少癌症发病率;促进、改善心理健康;保持健康的情绪有助于延年益寿。

五、个人无偿献血后,享有以下用血权利

本人献血1000ml后,可终身无限量享用所需血液。

五年内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免费使用献出的等量血液。

全国无偿献血的表彰奖励办法:

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六、市内献血地点

保山市中心血站站内:周一至周五

保山市内每日固定采血点: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

腾冲县固定采血点:周一至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假除外)腾冲文星楼停车场

施甸县固定采血点:每月2-4日 施甸文化广场

昌宁县固定采血点:每月15-17日 昌宁县人民医院正大门口

关闭窗口
主办: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运行管理:施甸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电话:0875-8121411

滇ICP备12006145        网站标识码:5305210001   滇公网安备 53052102000159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