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9月14日下午,由我局在施甸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施甸县开通城市公交路线及票价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3名,实到22人,施甸县瑞驰客运有限公司1人没到。实到22人中:消费者9名,占40.9%,经营者4名,占18.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占9%,政府部门7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运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各1名),占31.8%。设旁听人2名,听证人3名,听证监察人2名。同时,还邀请了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交警大队等部门的领导列席参加了会议。符合《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听证会由施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杨和军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张妮和董丹凤两位同志担任听证记录人,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永庆介绍了《施甸县城市公交单车营运成本测算报告》,陈述了《施甸县开通城市公交路线及票价方案》。共有22名听证参加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施甸县开通城市公交路线及票价方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提交《施甸县开通城市公交路线及票价听证会听证意见建议表》28份(包含旁听人)。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结合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做了陈述。听证监察人对听证过程作了说明和定论,认为本次听证会依据充分、目的正当、程序合法。
二、听证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建议
根据听证参加人的发言和提交的听证意见表,现将听证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一)对《施甸县开通城市公交路线及票价方案》的意见建议
1.赞同方案相关内容的共20人,占发表意见人数的22人的90.9%。其中,建议完善线路,将部分小区纳入线路当中的共9人,占发表意见人数的22人的40.9%;建议将发车时间进行调整的共4人,占发表意见人数的22人的18.18%;建议将票价降低至1元,及针对特殊群体的票价进行优惠的问题的共7人,占发表意见人数的22人的31.81%。
2.对方案没有明确表态的共2人,占发表意见人数的9.09%。建议:(1)开通施七公路公交车;(2)给出租汽车设立临时停车点;(3)考虑出租车驾驶员的生计问题。
(二)对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2. 合理布局站点;
3. 设立公交专用道。
三、对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的处理建议
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并根据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的完善,报经政府同意后执行。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要给出租汽车设立临时停车点、考虑出租车驾驶员的生计问题,我们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详细的调查了解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
1.对于完善线路,将部分小区纳入线路当中、合理布局站点,我局将与住建部门联系,进一步优化线路和站点布局,完善方案。
2.对于针对特殊群体的票价进行优惠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
3. 对于将发车时间进行调整的,待下一步明确经营公司后,我局将会与经营公司协调解决。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
1.对于开通施七公路公交车的意见建议,目前不予以采纳。开通公交车我县是本着稳步推进、先城市后城乡的原则,由于目前开通施七公路公交车条件还不成熟,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开通此条线路。
2.对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设立公交专用道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考虑。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