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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388405-1-13_A/2018-0625001 公开目录 重点工作通报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计局 发布日期 2018-06-25
名    称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通报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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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2018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施甸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一市一策,取消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建立了取消药品加成后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

(二)巩固完善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等政策。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加快推进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有关要求,主动适应“两票制”政策,为扩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能力,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取消区域划分,药品配送企业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增加。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均在80%以上。其中,县人民医院通过县人民政府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迁建项目投融资建设合同,同时对县人民医院供应链(药品、试剂、耗材等)特许经营权,由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省内有资质经营的第三方省医药有限公司集中配送,供应价格按照云南省药品采购平台中标价格下浮10%执行。县人民医院1-4月份药品销售额1502.94万元,按下浮10%计算,让利于患者150.29万元。有效减轻了医保资金支付压力以及患者的医药负担。

(三)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

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设备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2017年我县印发了《施甸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的2个县域医共体,同时,在2个县域医共体内组建4个片区医疗联合体。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资源纵向整合、分工协作,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农村医疗服务新格局。

(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施甸县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以西安交大对口帮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为契机,积极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建立了上下协作机制,为辖区广大居民提供了就医方便,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五)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坐实做细2018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2018年签约工作,规范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为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我县以每季度公卫考核为契机,严格按考核标准,对标对表,认真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截止5月底,建立电子档案349886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档率达101.03%,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收回86个行政村,收回率为62.78%;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筛查建档累计1514人,体检439人,体检率28.99%;创卫工作顺利推进,网格化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深入,今年3月成功创建了“灭鼠”、“灭蟑”先进城区,6月申报省级“灭蝇”、“灭蚊”先进城区;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134份,开展温泉、游泳池等公共场所水质监测72份;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推动公共场所控烟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有效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稳步推进死因监测工作,截止5月底删除重卡后共上报死亡数854例。

二、做好卫生计生惠民实事

(一)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

稳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体检(1-3月)。全县产妇数820人,活产828人,其中农业户籍活产699人,占总活产率84.42%;剖宫产活产147人,剖宫产率17.75%;产前检查人数820人,产前保健覆盖率100%;孕早期产前检查453人,孕早期检查率54.71%;五次以上产前检查635人,五次以上产前检查率76.69%;产后访视801人,产后访视率96.74%;孕产妇系统管理419人,系统管理率50.60%;全县住院分娩活产828人,住院分娩率100%;其中农业户籍住院分娩活产699人,住院分娩率100%。全县筛查高危产妇262人,筛查率31.95%,高危管理率10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262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81对,系统录入完成707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32.14%;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任务数2800人,共发放叶酸1229人份,叶酸发放率达43.89%。

(二)加强0-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1-3月)

全县7岁以下儿童27652人,其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5585人,0-6岁儿童康管理率20.20%;新生儿家庭访视807人,访视率97.46%;5岁以下儿童死亡8人,死亡率9.66‰;婴儿死亡6人,死亡率7.25‰;新生儿死亡3人,死亡率3.62‰;出生缺陷上报6人,监测医院出生缺陷发生率0.89%。

(三)做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1-5月)

活产1394人,孕产妇死亡0人,死亡率0/十万;婴儿死亡6人,死亡率4.30‰;农村孕产妇分娩699人,住院分娩699人,住院分娩率100%;完成了211人的乳腺癌筛查、211人宫颈癌筛查任务;登记结婚1122对,接受婚前医学检查957对人,婚检率85.29%;活产1394人,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人数1340人,筛查率96.13%;活产1394人,听力筛查人数1256人,筛查率90.1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81对,系统录入完成707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32.14%;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任务数2800人,共发放叶酸1229人份,叶酸发放率达43.89%;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完成1900人。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一)加快推进卫生计生项目建设

全县共实施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107个,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个迁建项目和太平、由旺、水长、何元、木老元、摆榔、姚关、旧城、酒房、万兴、仁和11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及9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做内部装修;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正在做内部装修装饰扫尾工作,完成投资2500万元;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举行了开工仪式,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施工便道铺设,准备开挖基坑;摆榔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木老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已经封顶正在做装修扫尾工作,完成投资约700万元;太平、由旺、水长、何元、旧城、酒房、仁和、姚关、万兴9个卫生院及9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计划2018年10月完工投入使用。

(二)加快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人才规划战略,做好人才招聘引进、培养及储备工作。上半年选送基层人才对口培养1人,医疗机构进修人员66人,完成2017年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3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及全科医师转岗等培训工作的同时,以西安交大对口帮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为契机,云南省红会医院下派5名医师到我县人民医院、省中医医院下派3人对我县中医医院进行为期1年的对口支援工作;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要求,市级各医疗单位共派出20人对口支援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同时我县派出3人参加骨干医师培训。

(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强

我县人民医院按要求实施省级临床临床重点专科-普外科建设项目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建设项目。继续强化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眼科、重症医学科、泌尿外科、护理专科,县中医医院急诊科、脑病科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四、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

1—5月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5种767例,较去年同期(865例)下降11.33%。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8种共计448例(不含HIV),与去年同期(342例)比上升30.99%;丙类7种共计319例,与去年同期(523例)比下降39.01%。预警系统共发出预警信息33条,报告传染病报告卡1345张(含病原携带),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有效证件号完整率以及综合率均为100%。

(二)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和质量

本年新出生儿童1287人,建证率100%。0-6岁儿童27162人,建证27144人,建证率99.93%;1—5月一类疫苗运转常规疫苗接种5次,接种率均达99%以上,同时做好二类疫苗推广接种工作,有效防控疫苗针对性疾病。

(三)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积极推进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全面做好肺结核患者筛查发现、规范治疗管理、重点人群防控等工作;认真落实《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和《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0-2020年)》,切实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哨点医院检测等疟疾防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

(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修订完善了部分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机制,组织开展了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及相关培训,做好应急物资储备,1—5月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2期。

五、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管理

我县先后制定《施甸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施甸县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施甸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分别成立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多次深入13个乡镇卫生院和137个村(社区)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技术指导、督导工作及中医药饮片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了中药饮片管理。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继续巩固提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加强县中医医院省级重点专科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努力改善乡村中医服务能力,强化县级医院对乡村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帮助。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并积极开展适宜技术培训。

(四)强化基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积极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0-36月龄儿童、高血压、2型糖尿病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截至5月底,我县共完成65岁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6399人,服务率达16.2%;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4770人,服务率达38%;糖尿病中医药健康管理1411人,服务率达35.9%;高血压中医药健康管理9269人,服务率达35.2%。

六、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的精准健康扶贫工作开展,切实制定了《施甸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9类15种大病专项救治等健康扶贫措施,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病有所医。同时组织人员核实核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患大病、慢病信息,进行精准分类及准确录入救治信息,将大病救治信息录入系统,以便掌握大病救治相关工作情况。

七、全面推进落实人口计生国策

(一)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印发了《施甸县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能,建立了县级计生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做一次人口形势分析,以科学指导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1—5月出生婴儿1267人中,出生人口性别比104.7,计划内出生109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6.35%,二孩636人,累计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有515人。

(二)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

印发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就医绿色通工作的通知》,切实将全县157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联系制度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证》可以享受优先医疗救助,并100%完成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制定了“计划生育手术、避孕药具、叶酸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四个计划生育服务方案,确保避孕、节育等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顺利开展,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52656人,综合节育率为78.32%。

(四)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加强数据审核和分析运用,完善全县流动人口信息化平台数据,全面完成本地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基本信息采集率及建档率达到85%以上并全部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八、全力打好新一轮防艾人民战争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全县1—5月份在车站、公共场所设立防艾宣传栏4个,设置路边大型户外广告牌4块,制作防艾宣传海报200张;上报市级工作信息6篇,共在各类报刊杂志刊载相关报道6篇;手机短信2条,覆盖5000人,电视台滚动播出防艾知识450余次;一季度全县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开展防艾宣传43162只,通过多种方式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艾滋病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做好监测检测、艾滋病人管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1—5月份开展HIV抗体筛查45143人次,检测人数占全县常驻人口数的14.5%,检出感染者/病人15例,检出率0.033%。上报HIV/AIDS病例15例,初筛阳性告知率、确证率、报告率、及时率和个案流调率均达100%;规范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CD4、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查、结核病检查工作及暗娼、吸毒等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完成孕产妇HIV抗体检测1304例,梅毒检测1304例,乙肝检测1304例;完成婚姻登记人群HIV、梅毒检测任务数完成1914人。

(三)认真落实关怀救助政策

县防艾办、民政等相关部门对艾滋病患者和遗孤积极开展“四免一关怀”救助活动,将180户354名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低保救助,1-3月共发放救助资金22.198万元,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55人,共发放救助资金5.8152万元;认真实施HIV感染者检测的临时性救助工作,积极推进感染者下移管理,由民政部门按照500元/人标准,对我县在册管理的35人发放救助资金1.75万元,1-3月HIV感染者检测的临时性救助13人,发放救助资金0.65万元,有效提高感染者的检测水平。

施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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