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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389934-1-09_E/2018-0614004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施甸县安监局 发布日期 2018-06-14
名    称 施甸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文    号 施安(2018)4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施甸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公众安全文化素养,促进广大企业依法管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施甸跨越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保安发〔2018〕6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边境行”活动文件的通知》(保安办发〔201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责任目标任务,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民众安全文化素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突出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狠抓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重点内容,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全方位、广领域、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结合施甸实际的系列社会公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促进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及主题

(一)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在全县范围同时开展,部分活动开展至12月底。

(二)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开展宣传。要深入企业、社区、扶贫联系点进行宣讲,加大宣传力度和范围。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相关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二是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和诚信建设,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三是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能力水平,为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确保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

6月初,县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启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超前谋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各领域、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施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在相关专题栏目中播出安全生产专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等;报刊、网络、通讯等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企业于6月12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至城南农贸市场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挂图、画册、宣传页等资料,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文广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保山电力施甸分公司、云南省烟草施甸分公司、保交集团施甸客运站。

2.各乡(镇)安委会要在当地街道、广场、企业、学校、社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突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3.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宣传,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积极参与互动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通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企业宣传效果。

4.在电视台播出公益广告,通过手机报和微信平台向全县用户发送安全生产信息。

(四)突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县安委办将组织2018年安全生产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各乡(镇)安委会、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按照辖区负责、行业监管的原则,积极组织督促指导好有关单位、企业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全方位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化效果。一是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岗位安全风险和隐患实行公示公告,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安委办将在施甸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各乡镇、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六)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创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6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安全文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责任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保安发〔2018〕2号)目标要求认真推进落实。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辖区实际及各行业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发展、健康和谐、平安施甸”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七)开展依法治安和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度,切实整改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以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力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铁路建设、油气输送管道等七项专项整治组合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为加强协调和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决定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段克武担任;副主任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局长李仙永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副局长段兴东、张毓花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协调联系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收集整理上报活动情况。

(二)分级负责落实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行县级指导、属地负责、部门配合、企业参与的落实机制。各乡(镇)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相应职责制定方案或计划,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安全生产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县广大民众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平安施甸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并将活动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本次活动的重点和自身职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宣传活动开展,要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法治安全建设、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宣传。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各地“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发挥作用、形成合力,构建良好的沟通协调畅通机制,既要做好部门之间的配合,更要抓好上下衔接,强化县乡联动,政企互动。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和社区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生全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请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5月25日前上报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电子版),2018年7月2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电子版)到县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一17:00前报送上周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材料报送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并作为今年落实安全生产阶段重点工作的评价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张雄,0875-8121362;苏智泉,0875-8128346。

电子邮箱:zh3124ang@163.com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施甸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从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附件2

施甸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QQ号

微信号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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