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第5号件D530000201806130014结案报告公示
保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第5号文件要求,施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转办信访案件进行核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案背景:
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130014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上铜场附近,有3、4个不知名的混凝土搅拌站,每天粉尘、噪音污染非常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再次表示感谢。
二、案件调查情况:
根据以上信访举报内容,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组建了联合案件核查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联合案件核查组对该信访件进行了核查核实。经现场调查,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上铜场附近有临时自用搅拌点4家(1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自拌点,3家城市建设地产开发项目自拌点))未办理相关手续。目前,4家自用搅拌点由于进入雨季而处于停工状态。
该信访内容基本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立行立改,做到行动迅速,县委政府及时组成调查组,对区域内进行拉网式检查;二是对4家(1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临时自用搅拌点,3家城市建设地产开发项目临时自用搅拌点)临时搅拌点进行立案查处。施甸县环境保护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施环罚字〔2018〕5.6.7.8号);三是要求3家无相关手续的自拌点停止生产,1家无相关手续的自拌点进行限期拆除。
四、申请督察组对案件进行结案
联合执法组通过调查核实:D530000201806130014举报件信访内容基本属实。施甸县人民政府恳请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转第5号文件信访件进行结案。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