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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526006 | ||
标 题 | 关于再次反应影响人居环境的问题 | ||
姓 名 | 陈** | ||
手 机 | 157****0223 | ||
身份证号 | 53302219********** | ||
发件IP | 14.215.176.*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5月26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就原来反应过老干区居民区建盖猪圈影响人居环境的问题,目前人居环境依然很差,臭味很大。一、不能因为困难等原因,而牺牲周边居民的健康环境为代价,这对周边的居民不公平。二、既然是规划区,就应该有政策依据为支撑,本着公平公正的、不影响养殖农户利益的前提下,彻底的处理好该问题。三、与之相邻的养老服务中心建盖完成运行以后,我认为旁边有个又臭又脏,极大影响居住、养老的环境,这应该也是不能接受的,恳请领导彻底解决,不留后患。四、建议政府以困难补助或项目扶持等方式进行迁移,远离居民区进行选址建盖,这也不影响养殖户的切身利益。五、省里也多次召开会议,解决好人居环境,再次恳请领导处理好该问题,还我们一个健康和谐的人居环境。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陈先生信访诉求的答复 2018年05月26日,你向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再次反应影响人居环境的问题》的信访件,已由政务平台转交我局办理。 我局高度重视你反映的相关问题和诉求,及时调查了解,进行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1、文武社区老干区居民养猪圈舍污染环境的问题确实存在。并且该居民已从事多年的生猪贩卖经营。 2、该居民身患疾病、家庭困难,无其他技能,从事其他行业。在圈养生猪的过程中,存在对猪舍处理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3、2017年9月19日,我局曾找到该户居民,就猪舍污染问题达成解决办法。要求养殖户:修建化粪池、勤打扫、勤消毒,并对猪粪进行无害化处理。尽量将猪舍污染问题降到最低。 4、你提出的政府以困难补助或项目扶持等方式进行迁移,远离居民区进行选址建盖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县政府提出的生猪统一圈养的方式进行解决。 若对答复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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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6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