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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2-11 14:46 大会秘书处  大会秘书处

 

——2018年1月14日在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家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上级检察院各项重大部署和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保障和服务施甸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保障和服务施甸经济社会发展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2017年,共立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 人,其中大案11件11人,占91.67%,立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 2件2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40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被采纳4件,开展案例分析4件,预防调查2件。切实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戒一方的社会效果。其中,《对施甸县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15至2017年度预防职务犯罪“优秀调查报告”。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11件次

(二)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施甸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传销、集资诈骗、赌博、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犯罪,推动源头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轻伤害等案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特殊保护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7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8件168人不批准逮捕8件1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28件269人,不起诉8件10人,上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2件45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13人次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审查批捕、起诉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率为100%,无冤假错案发生。公诉部门选送的《留守妇女的悲哀》案例荣获“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取得新成效。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对诉讼活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共监督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2件2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监督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3起,提出刑事抗诉2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9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25人,对监外执行罪犯5人提出收监建议被采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件30人,办案部门采纳建议并变更强制措施26件26人;刑事执行检察局成功申报三级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绿色发展理念,公益诉讼工作迈出坚实步伐。通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2件。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4288万元,收回土地98.41亩;监督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1件1人;“两法”衔接平台上调阅行政案件130件,召集18家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参加施甸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到实处。

(四)用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大走访、“民行宣传月”、“举报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通过走访宣传和排查矛盾纠纷、重大安全隐患、社会治安问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认真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制等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在重大节日、会议期间,对信访苗头进行排查梳理,切实把涉检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萌芽状态。2017年,依法妥善办结群众来信来访29件,受理举报线索2件,检察长接待31人次。依法办结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件、刑事申诉案件4件三是积极完善侦查、批捕、起诉等执法办案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析理机制,优化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矛盾预案,防止产生涉检上访。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7年共向8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组织全院干警为涉案贫困当事人捐款5000余元,彰显司法关怀和为民理念。五是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到同邑小学、大楼中学、施甸县高级职业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次。创新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形式,搭建微信帮教连心桥,通过微信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实时、零距离沟通帮教。

二、自觉增强保障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施甸经济社会建设

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力配合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重视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在综治维稳、处置重大纠纷、专项治理等工作中,服从大局,主动参与,确保了全县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云南“三个定位”战略目标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保障和服务保山“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施甸“园区”、施保高速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精准脱贫工作。抽调干警共计186人次到结对帮扶的木老元乡哈寨村新地基组、甸阳镇同邑村、团树社区122户建档立卡户走访调查,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惠民政策,参加村民小组贫情分析会议32次,提出发展意见4条;积极筹措资金11.8万元、协调资金6万元支持木老元哈寨、甸阳同邑等乡村综治维稳和基础设施建设;连续六年坚持每学年给予挂钩帮扶的甸阳镇同邑小学10名学生每人1000元/学年的资助;为阿某某等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赠送价值3500元的彩电,充分调动群众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措施,确保挂钩点脱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三是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征地拆迁、违建拆除、迁坟、新农村建设、十九大召开和重大案件审理期间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全年共出动警力2403人次、警车1725次,以执法零过错、零事故和零违纪的良好成绩,圆满完成各项执法执勤工作任务;四是认真履行社管综治维稳挂钩、禁毒和森林防火联系等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管综治维稳的职能作用,推进社管综治维稳防控体系建设。

三、坚持依法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检察工作中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把检察工作置于施甸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主动真诚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始终牢记检察权来自人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原则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落实代表委员“两会”期间审议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强化接受监督意识2017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案件1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本院重大活动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旁听、评议案件1件组织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教育局、妇联、团委等单位及在校师生走进我院观看高检院拍摄的《高擎党建旗帜 勇担检察使命》党建专题片和《关爱妇女儿童 维护公平正义》微视频,零距离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打击传销活动和零星贩毒的意见建议,我院在办理我县发展下线达80多人的“善心汇”传销组织案件和办理零星贩毒犯罪案件54件60人时即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通过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电子卷宗查阅系统,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全年程序性公开案件285件、法律文书219份,重要案件信息29条案件信息查询共计 16次,接待律师阅卷50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积极筹建 “一站式”智慧检务大厅。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 “两微一端”新媒体常态化管理机制,全年发布推送检察工作信息56条。

(三)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内部监督制约。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案件质量评查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管理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所有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确保了检察权的规范运行。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01件。

四、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目标,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干警大局意识。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争创县级党建示范点为契机,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通过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观看教育片、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强化检察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学习活动中明确目标,找准学习载体,将学习活动与推进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提高了干警的大局意识与政治意识。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工作凝聚力。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标对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立改立行。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常态化抓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贯彻廉洁从检、从严治检。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把警示教育与整风肃纪相结合,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分解任务,有效解决执法不严、不公、不廉问题;加强对财务、公车使用、固定资产、机关后勤的规范化管理。通过接受省院财务交叉检查和市院巡察,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持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检务督查、走访调查、回访监督等制度,形成主动纠错、内外同步的立体化监督模式,使干警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我院连续五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2017年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一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先进检察人员。

(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公开听证会议、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国家司法资格考试,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有力加强。

(五)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工作发展动力。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将检察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学善洲志愿服务、单位联谊、登山等经常性的文体活动,激发干警的参与热情,丰富检察文化内容、提升检察文化层次,增强文化引领功能,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为检察工作注入了新鲜活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求实创新,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个集体、9名干警受到省、市、县的表彰,检察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美好生活的需要和期盼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的不够深入,服务保障新常态下施甸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办法不多;四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宣传工作滞后。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总体部署,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服务施甸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推进平安法治施甸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以落实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为施甸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着力提高政治站位

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司法改革的“促进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模范生”。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工作重点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提出的各项任务上。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施甸脱贫攻坚整县脱贫大局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犯罪活动,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施甸建设。

三、讲政治,着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各项检察改革落地生根

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我们将坚定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相关衔接工作。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按照上级院的部署,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员额配置,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厘清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优化司法职能和管理机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改革促司法公正。

四、聚焦监督职能,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深化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假错案机制,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意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积极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背景,打造智慧检务,提高检察监督能力。深化检察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实现脱贫摘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施甸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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