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施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3日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施甸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承先作的《施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四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