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施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5日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承先同志代表施甸县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施甸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施甸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和“文化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新时代施甸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特此公告。
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