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7号)文件要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施甸县教育局对全县范围内扶贫对象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情况进行排查,已排查出辍学学生191人。为确保贫困退出考核达标,现就做好扶贫对象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施甸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情况底册》(全县共有191名辍学学生,其中:摆榔乡17名、甸阳镇13名、何元乡24名、酒房乡26名、旧城乡18名、老麦乡15名、仁和镇13名、水长乡10名、太平镇23名、万兴乡2名、姚关镇22名、由旺镇8名)开展。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一)请涉及乡(镇)及时对接各挂钩帮扶部门,做好控辍包保工作。
(二)请涉及挂包干部及时到挂包农户家做好思想工作,时刻关注复学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信心,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达到贫困退出考核标准。
(二)请各乡(镇)于2018年3月4日前将核实情况纸质版、电子版报县扶贫办、县教育局。
联系人: 李光诚
联系电话:0875-8122711
附件:《施甸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情况底册》
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