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甸法院组织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20余人在二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题办法(试行)》。
监察室主任杨文治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规定的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强调问责条例和问责办法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明确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率先学习,吃透条例、办法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工作方向,全面执行到位。
党组书记、院长李承先要求,党总支、各支部要结合党规党纪集中开展学习,让党员干警明白清楚“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部门负责人要带好头,起到学习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纪党规,认真抓好作风建设。